我区启动实施2018年深度贫困地区就业扶贫工作
发表时间:2018年0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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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2018年南疆四地州深度贫困地区就业扶贫工作开好头、起好步,自治区人社厅提早着手、迅速开展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转移内地省市就业、疆内跨地区转移就业、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工作。1月计划组织南疆四地州10个深度贫困县(市)2750人转移就业,其中贫困家庭劳动力2212人。截至1月4日,已有1300人实现转移就业,其中贫困家庭劳动力862人,2018年就业扶贫工作实现了“开门红”。

一、主要安排。一是转移内地省市就业。共1740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1202人。其中,麦盖提县1000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462人,前往山东、四川、安徽、江苏、福建5省13家制鞋、电子产品装配、纺织服装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就业;于田县740人,全部是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前往广东、湖北、山东3省6家手机配件加工、电视机配件加工、海产品干货加工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就业。二是疆内跨地区转移就业。共610人,全部是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转移博州就业。墨玉县160人、皮山县100人前往精河县纺织服装企业和阿拉山口市用工单位就业。乌什县50人、叶城县100人、伽师县100人、阿克陶县50人、阿图什市50人前往博乐市、精河县纺织服装企业就业。三是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共400人,其中乌什县350人、柯坪县50人,全部是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1月中下旬转移到库车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纺织服装企业就业。

二、主要做法。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自治区人社厅成立转移就业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总体协调、督导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5名厅级领导干部蹲点指导具体抓。南疆四地州把深度贫困地区就业扶贫工作列入一把手工程,地(州、市)承担领导责任,县(市、区)承担主体责任,乡(镇)、村承担落实责任,党政主要领导履行第一责任,亲自安排部署,各级人社部门成立工作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二是开发落实岗位。各输出县(市)派出对接工作组深入接收地和用工企业进行实地对接沟通,落实就业岗位,核实食宿保障、管理服务、安全生产等情况,明确岗位数量、工种、用工地点、技能要求、工资待遇、上岗时间、食宿安排等信息,签订用工协议,确保转移就业人员出得去、留得住、挣上钱。三是确定转移人员。各输出县(市)以行政村为单位,摸清贫困家庭劳动力转移就业意愿、转移就业方向、基本技能、国家通用语言水平,按照转移就业方向分类统计人员,做好人员储备。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就业岗位及相关信息,动员有转移就业意愿并符合相关条件的贫困家庭劳动力报名。统一组织对拟转移人员进行政审和体检,严格把关,确保转移人员政治合格,身体健康,能够正常上岗。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填写《南疆四地州深度贫困县(市)有组织转移就业人员基本信息表》,村、乡、县逐级签字确认移交,实行“转移一批、交接一批、销号一批”。四是组织开展培训。2017年11月起,各输出县(市)依托冬季大培训,按照岗位类型和“输出一人、培训一人”的要求,开展基础技能全员培训,突出感党恩教育、法律常识、基础汉语、劳动纪律、军训、安全生产等内容,直接变“招工”为“培训”、变“培训”为“就业”。坚持“四不转移”原则,即:不是自愿报名的不转移、没有经过培训或者培训不合格的不转移、政审不合格的不转移、有严重疾病不宜外出的不转移,确保输送合格人员。五是加强管理服务。各输出县(市)选拔政治合格、责任心强、作风优良、双语水平好的干部,担任随队管理人员。根据转移就业人员实际,指定班长和小组长,建立定时逐级上报情况制度,及时掌握动态情况。实行包车厢集中输送,投入资金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服装、生活小礼包等,并统一配发“南疆四地州有组织转移就业工作证”,实行配证转移。在接收企业实行集中住宿、集中就餐,专门选派随队厨师,确保转移就业人员安心在当地就业。

三、下步打算。一是掌握工作动态。及时跟进各输出县(市)贫困家庭劳动力有组织转移就业工作,掌握工作进展,向自治区党委、政府报送动态信息,抄送各地和自治区领导小组成员,指导推动工作有序开展。二是做好督促指导。围绕把握方向、协调政策、检查督导,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5位厅级领导干部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实地督导,及时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支持各地结合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确保聚焦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确保就业扶贫任务落实到位。三是抓好宣传报道。加大与各类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采取信息报道、专题报道等方式,及时宣传各输出县(市)推进就业扶贫工作的情况和做法,动员引导更多贫困家庭劳动力积极参加有组织转移就业,营造有利于就业扶贫工作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