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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张艳萍、沈丽华两位同志获得自治区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7年0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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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办公室文件
新职称办〔2017〕78号

关于批准张艳萍、沈丽华位同志获得

自治区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

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乌鲁木齐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自治区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结果,经审核,批准乌鲁木齐市第四人民医院

张艳萍、沈丽华位同志自2016年12月25日起,获得自治区卫生系列卫生事业管理主任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017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