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第二批自治区级创业型县(市)名单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7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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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人社函〔2017〕654号

关于公布第二批

自治区级创业型县(市)名单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09年以来,我区积极开展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和自治区级创业型县(市)工作。2013年,我厅对第一批21个创建自治区级创业型县(市)进行了考核评估,有16个县(市)成为首批自治区级创业型县(市)。几年来,创业型县(市)创建工作在推动创业促就业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促进了自治区创业环境的改善,成为创业工作的重要抓手。

为深入实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程,进一步做好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持续推进创业型县(市)建设,自治区2014年至2017年在全区开展第二批创建创业型县(市)工作。经各地推荐和自治区评定,确定了昌吉州吉木萨尔县等18个县(市)为第二批自治区级创业型县(市)(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附件:第二批自治区级创业型县(市)名单

201711月17

附件

第二批自治区级创业型县(市)名单

昌吉州:吉木萨尔县

克 州:阿图什市

喀什地区:莎车县

阿勒泰地区:青河县、吉木乃县

塔城地区:沙湾县

阿克苏地区:库车县、新和县、拜城县

哈密地区:巴里坤县

伊犁州:伊宁县、新源县

吐鲁番地区:鄯善县

和田地区:墨玉县

博州:精河县

巴州:库尔勒市、且末县、博湖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