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度批准设立的自治区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考核评估结果的通报
发表时间:2017年06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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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度批准设立的自治区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考核评估结果的通报


伊犁州、昌吉州、乌鲁木齐市、巴州、喀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卫计委、国资委、文化厅、新疆工程学院
,各相关单位:

为规范我区博士后管理工作,提高工作运行质量,根据《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工作站评估办法》(人社部发〔2008115)和《关于建立自治区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自治区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25号)有关规定和要求,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全区2013年度批准设立的自治区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进行了考核评估,现将考核评估结果通报如下:

一、考核评估情况及结果  

列入此次自治区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考核评估的设基地单位共有15家,在设基地单位自查自评、所属地州市博士后工作管理部门检查复核和我厅考核评估的基础上,研究确定了各基地的考核评估结果,考核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4个等次。本次考核评估的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优秀的有2家,良好的有4家,合格的有3家,不合格的6家。(具体考核评估结果见附件)。

二、考核评估情况分析及有关工作意见

从考核评估情况看,我区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总体运行情况良好,在博士后管理制度建设、博士后管理工作和人才培养、科技创新、产学研合作、科研项目执行、后勤保障、专利获得、论文发表等方面都取得了较好成绩。但同时,有些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还存在研究课题质量不高,成果应用率较低等问题,少数单位存在“空站”情况。对此,各地区和设基地单位要认真做好总结和整改工作,总结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积极推进博士后工作不断发展。

  按照《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工作站评估办法》的有关规定,对考核不合格的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提出警告并限期一年进行整改。一年整改期满再次考核,考核仍不合格的将撤销其自治区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资格。

附件:自治区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考核评估结果

201765

附件

自治区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考核评估结果

一、考核优秀等次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2个)

1.新疆泰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州)

2.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喀什地区)

二、考核良好等次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4个)

1.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

2.新疆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自治区国资委)

3.新疆工程学院

4.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医院(巴州)

三、考核合格等次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3个)

1.新疆呼图壁种牛场有限公司(西域春乳业公司)(昌吉州)

2.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昌吉州)

3.昭苏县西域马业有限责任公司(伊犁州)

四、考核不合格等次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6个)

1.自治区文物古迹保护中心(自治区文化厅)

2.中建新疆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3.新疆药物研究所(自治区卫计委)

4.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林业科学研究院(伊犁州)

5.新疆圣丰种业科技有限公司(喀什地区)

6.陕汽新疆汽车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